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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法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2-06 10:00:47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鲍尤作主持发布会,民二庭庭长朱光明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工作,县融媒体中心等受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朱光明通报了今年以来东海法院依托金融审判维护金融安全的系列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履行审判职能,维护金融秩序。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是在审理过程中强化对借贷事实的实质性审查,着重审查借贷事实中的疑点,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转移,防止机械适用证据规则。二是实行案件会商制度,定期召开法官会议,由审判团队通报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助推案件质效提升。今年1月至11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同比提升1.97%。

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是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对于进入诉讼的案件,优化送达、庭审、撰写文书等各个环节,压缩案件办理时限,实现快审快结。二是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工作模式,推进金融审判工作“简案快审”,提高审判效率。今年1月至11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0.53天,同比减少3.85天。

二、深化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一是高度重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今年1月至11月,诉前调解分流金融纠纷3623件,调解成功630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2.56%,成功化解案件涉及金额达2495万元。依托“江苏微解纷”线上调解平台,与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员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团队的能动性。案件进入法院后,由审判团队参与案件分流、诉调对接、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由法官统筹案件进度,法官助理推动具体节点,书记员辅助具体工作,实现案件集约化管理,统一裁判标准,有效提升了金融案件的审判质效。三是建立群体案件示范诉讼机制。对于群体性金融纠纷,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指引作用,提高司法效率,妥善化解同类案件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求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四是延伸司法服务,将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融入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针对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担保方式等群众关心的金融领域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醒群众提高警惕,防范金融风险。

三、开展整治活动,打击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整治“套路贷”和虚假诉讼活动,依法打击涉金融违法活动。一是加大对职业放贷人的甄别力度,不断完善职业放贷人名录。为防止职业放贷人利用职业放贷人名录更新的时间差逃避法律规制,案件审理中,通过预警系统逐案审查每一当事人的涉案数量,逐一查实职业放贷人以其亲属名义放贷的案件,及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将认定情况通报相关审判团队并更新职业放贷人名录,对其非法放贷行为进行精准打击。今年以来,新增认定了11名疑似职业放贷人,其主张的借款合同均认定无效,极大的维护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从事高息吸储、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尤其是将原合作社的债权债务通过更换债权债务凭证进行移花接木、改头换面,转为合法债权债务关系的,加大识别力度,积极与县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因赌资赌债引起的借贷纠纷时有发生,一经发现,从实体上驳回诉讼请求,并将通报相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的行为,依法采取训诫、具结悔过、罚款等方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发布会后,朱光明接受了媒体采访。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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